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

每学期结束时,所有学生都要接受学业进展评估(SAP).

学分制课程

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是定性衡量的, by review of the 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 (CGPA); quantitatively, 通过对进度的审查——获得学分的百分比vs. attempted; and overall against a maximum timeframe of 150% of the program length, 以尝试学分衡量.

本科生

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在六年内完成他们的课程. (最低完成要求见下文.每学期的学分必须达到及格(D或以上). 令人满意的进展被定义为至少2分.平均绩点为00,学习进度至少67%.

  • 第一年-必须成功完成至少18个学分
  • 第二年-必须成功完成至少39个学分
  • 第三年-必须成功完成至少60个学分
  • 第四年-必须成功完成至少81个学分
  • 第五年-必须成功完成至少96个学分
  • 第六年-必须成功完成至少120个学分
  • 兼职本科生必须在一定比例的时间内完成他们的课程.

成功地完成一个程序, 学生必须在课程长度的150%内修满100%的课程学分, 根据尝试学分来定义.

研究生/博士学生

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是定性衡量的, by review of the 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 (CGPA); quantitatively, 通过对进度的审查——获得学分的百分比vs. attempted; and overall against a maximum period of 150% of the program length, 以尝试学分衡量. 每学期的学分必须达到及格(D或以上)。. 令人满意的进展被定义为至少3分.平均绩点为00,学习进度至少67%.

成功地完成一个程序, 学生必须在课程长度的150%内修满100%的课程学分, 根据尝试学分来定义.

学业进展情况检讨

在学业进展满意检查点, 第一次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列入“经济援助警告”名单.“经济援助警告”上的学生如果不符合下一学期的要求,将失去经济援助资格. 在此之后重新获得援助资格, 学生必须按照以下政策提出申诉. 申请被批准的学生将在下学期进行“经济援助试用期”. 如果学生在“经济援助试用期”后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 所有联邦和/或机构资格将丧失. 学生将被通知他们的状态(如.e. 警告或缓刑)通过USPS邮件.

上诉过程

由于未能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而失去援助资格的学生可以上诉. 这样做, 学生必须在信上注明的十四(14)个日历日内提交经济援助上诉表格和支持文件. 这一呼吁应提交给艾德丽安厅的学生金融服务主任. 上诉必须附有有关情况的文件, 事件, 或阻碍学生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或以其他方式解释学生表现不佳的情况. 一般, 只考虑特殊情况, 例如学生或直系亲属的严重疾病. 学生将在学校收到上诉后的十(10)天内收到主任的书面决定. 主任或其指定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如果上诉被批准, 以前获得经济援助的学生将以学术计划身份重新获得经济援助资格. 学生必须在学业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内恢复SAP状态, 但不得迟于该计划的最长期限.

学生的上诉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 申诉的依据——对特殊情况的描述,以及
  • 学生未能达到SAP标准的原因,以及
  • 学生的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使他或她现在能够满足SAP标准.

上诉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学术计划

被授予上诉的学生将被要求满足授予上诉通知中概述的学术计划条款. 一般, 学术计划将要求学生达到或超过出勤要求, 所有课程都以“C”或更好的成绩通过, 并且可能包括额外的必需元素, 比如辅导. 在每学期结束时,学生的进度将根据学业计划进行审查. 未能遵守学术计划条款的学生将被终止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

尝试信用

一级(未完成), F(失败), 和W(撤回)不被认为是完成学分, 但确实算作尝试学分. I(不完整)成绩是暂时的,如果在教务处和教授之间设定的截止日期前不能令人满意地解决,则变为F(不及格)成绩. 转学学分包括已获得的学分和尝试的学分. P(及格)成绩和W(退学)成绩算作已修学分和尝试学分, 但对CGPA没有价值. 课程重复算作尝试学分,但学生只能获得一次学分. 当课程重修时,在计算CGPA时,后一个成绩将取代第一个成绩.

联系

财政援助办公室